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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办理流程有变 天水房地产开发手续更细化!

天水市规划局  2017-09-19 12:00

[摘要] 根据市发改委《迎接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关于投资项目报建审批工作安排》,市规划局为了改善营商环境,对涉及“申请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涉及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梳理。

根据市发改委《迎接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关于投资项目报建审批工作安排》,市规划局为了改善营商环境,对涉及“申请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涉及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梳理。

2015年8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审定并下发了《天水市规划局权责清单》,市规划局受理行政许可5项,包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申请者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报件时须提交有效的项目批准文件(建设项目选址申报表;建设项目属批准、核准且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情况说明;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拟定场址或线路图件等)。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受理条件: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申请报件时需提供:(划拨土地)有关部门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符合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要求的总平面规划图、绿地、道路、竖向等规划图;(出让土地)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成交确认书。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完成设计方案的临时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项目报件时需提供:(建筑工程类)建设项目的申请报告、填写申请表;建设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单体建筑方案(包括立面效果图)、初步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市政工程类)包括道路交通、综合管线、防灾、环境、牌站等工程 申请报告;立项批复备案文件;因需要提供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建设用地使用权属证明材料;根据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报件时需材料提供: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总平面布置图;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册子;其他文件。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受理条件:有完善的各项批准手续;建设项目已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要求建设内容全部竣工;规定拆除的建筑物拆除。

报件时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申请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土地使用证;总平面规划图;红线定位图;竣工测绘图。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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