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天(1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决定从11月10日至12月1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今天(1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决定从11月10日至12月10日在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行为。
(编辑:Lil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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